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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定装修合同需注明事项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4-17  浏览次数:0
核心提示:在签定装修合同中,里面的大部分事项就是根据模板来制定的,但是我们业主也不要粗心大意,该注明的都需要认真阅读,比如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,附件施工项目明细等。

      办公室装修和家庭装修在合约签定时,在合约中需要明确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,保修的条文也是必不可少的,并且要分清相关义务归属:比如像动土.装修中主材的品质.粉饰.水电类等应归属甲方的义务;要是属于业主运用不当,单方也可商量解决。和合同附件中,要明确施工项目,施工工程价格,施工的项目数量,为避免装饰方漏报,少报,可注明增项比例,总金额增长比例等,还有业主自身也要核实房屋尺寸,不刚避免漏报少报,也得注意多报现象,这样每项面积略微增多,单项价钱略微增高,无形中这项多点那项多大,总额就多出上千了。

     

     在合约中还需注明运用的粉饰资料的详细品牌或者型号,以防粉饰公司以次充好。合约中必需注明装修的详细开工和竣工日子。部分消费者正在签署合约时,没有关注这一点,这样就给一些公司在后期施工中延期留下了拖延的借口。
     还有许多的消费者都乐意采纳洽谈形式,其手段是为了防止装饰公司把“底”探走。消费者都想让装修公司先报价,本人也有个比拟和讨价的余地。眼前大多装饰公司的报价模式有两种:一种是业主大概提出心目中消费报价,由装饰公司根据业主的消费请求,设计方案给出报价;另一种是业主提出装修设计方案,装修设想,装修公司在根据方案报预算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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