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就是可以提供建筑产权单位,和物业管理单位,以及办公空间装修装饰等工装,或别墅装修装饰等家装的设计、施工装修装饰公司的书面证明的,需重新进行室内装修装饰的业主或装饰装修公司等申请人,可不重新进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或电气防火技术检测,消防部门窗口也不必收取这两项检测报告。

但其他仍然需要消防部门受理,并同时在在“消防监督管理系统”中注明已合格项目的名称、法律文书编号等具体情况。对于办公空间装修装饰等工装,或家庭装修装饰等家装其他的消防材料,比如室内装修装饰消防产品、消防局部验收等相关资料,业主或装饰公司要求消防部门进行室内局部消防验收,申请人应提供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》第二条第二项资料,且必须符合五项条件。
这五项分别是:一为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、防烟分隔;二为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;三为消防水源、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;四为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,并保证其独立运行;五为消防安全布局合理,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