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具还可以根据制作、使用特征来进行划分,根据制作及使用特征的不同,家具可分分为固定家具、组合家具、配套家具及多用家具四种。
1、固定家具
所谓固定家具,指的是会与建筑体构成一体的家具。所有入墙的家具都都可统称为固定家具,这种家具是不可以随意移动的,即便是想要移动,轻易也是搬不走的。虽然固定家具不能随意搬动,便捷性不是很强,但是固定家具的在于它可以充分的利用室内空间,并且可以保证室内空间的完整及整洁性。固定家具常常出现在住宅建筑中,室内常见的固定家具如厨房内的橱柜、客厅或卧室等处的吊柜及搁板等,有些时候,固定家具还会兼具分隔空间的作用,比如说壁柜。
2、组合家具
顾名思义,组合家具指的是有标准的单个家具或部件拼装组合而成一种家具。组合家具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灵活性及多变性。因组合家具是拼装组合而成的,同样的单元不同的组合方式,可以组合出不同形式、不同样式、不能功能需求的家具,应用的地方也不仅仅局限于一处。组合家具总体关系统一协调,可用于同一家居内不同地方,能适应不同的室内空间,多功能且非常实用,被大多数啊家庭所欢迎。室内常用的组合家具以橱、柜、沙发等为主,组合家具的适用范围有待进一步的扩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