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想创造出一个具有美感且舒适的空间环境,遵循美的法则和规律是很有必要的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建筑装饰设计实际上并没有固定的法则和公式,否则将会发妨碍建筑装饰设计的创造性。但是,若是从审美的角度来说,建筑装饰艺术美又有其自身的规律和法则,而这个所谓的规律在哲学上被称之为“多样而有机统一”规律。其中的“多样”指的就是建筑装饰艺术的表型形式是多种多样的,相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,这个区别是绝对的、无条件的、一成不变的。然而,在建筑装饰艺术的各种表现形式之间有存在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,而形式上的统一便是这种相互联系的表现。这种形式上的统一却并不是绝对的,它是相对的、富有变化的并且需要由一定的条件,它会因为设计者的构思及设计方式的不同而产生出不同的结果。因此,在建筑装饰设计中,应通过空间构图的基本法则来寻找空间内在的美的规律,并利用这些规律去打造富有美感的空间,进而改善人们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及休息的环境。
统一、比例、尺度、平衡、韵律、重点突出是空间构图的基本法则,以下是具体说明:
一、 统一
建筑装饰设计中的统一是形式美最基本的要求,它主要包含两层意思:一层是有序,另一层是变化。在建筑装饰设计中,有序和变化的对立统一,就是所谓的统一性。统一性也是可观事物本身所具备的一种基本属性。